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 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 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 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 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